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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
2021-09-15 13:53

各部门:

2021年度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,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原则

项目研究以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(2020—2023年)》(教职成〔2020〕7号)为指导,结合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,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,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、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、促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提升学校治理能力、信息化建设水平、服务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,为学院创优赋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,为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的成果和经验。

二、项目设置

本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包括:教育教学研究项目、专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、体育专项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,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,确保研究项目的质量。

(二)五系三部中,每系至少申报2项,每部至少申报1项,其他部门暂无数量要求。

(三)已获得院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;已申请立项但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;未经学院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,学院不予资金支持、不负责向院外推荐。

(四)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凡申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,必须按照2018年9月修订版格式,填写《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》一式三份(《申请书》请从学院科研处网页《下载专区》栏目下载),经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科研处,同时电子版通过邮箱:yjxykyc@126.com报送;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,逾期报送不再受理。

(五)为进一步规范管理,2021年度学院科研计划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,研究期限为1年。项目到期如未完成研究任务的,可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,延期不得超过1年。研究期限超过2年仍未完成的,将按撤项处理。凡被撤项的科研项目,学院追回已拨经费。被撤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。

(六)凡获准立项的科研计划项目,结题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:

1.发表学术论文。其中:重点项目为2篇,一般项目为1篇。论文应标注“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《项目名称》(项目编号:××××××)”。

2.撰写研究报告并进行查重。研究报告字数要求在1.5万字以上,文字复制比在30%以内,超过者不予批准鉴定结题。

附件: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选题指南

2021年9月15日



附件:

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选题指南 

本指南仅列出可供参考的若干主要选题范围。申请人可以此为基础自行设计具体课题,也可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教育教学改革、专业科技发展的需要另行设计具体课题。

1.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研究;

2.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研究;

3.“立德树人”教学要素解析及专业融入研究;

4.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学生思想教育的研究;

5.京津冀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研究;

6.关于高职扩招后人才培养及质量保障机制的研究;

7.关于有效发挥学院“鲁班工坊”作用的研究;

8.关于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研究;

9.“1+X”证书制度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;

10.关于“课程思政”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;

11.关于美育教育资源建设与教学模式研究;

12.关于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的实践研究;

13.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程教学增值评价研究;

14.学院高水平“双师型”队伍建设与评价研究;

15.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与协同育人机制研究;

16.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工匠精神校企联合培养研究;

17.面向区域发展紧缺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研究;

18.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建设路径及运行机制研究;

19.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体化运行模式及评价研究;

20.教师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提高研究;

21.学院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及机制研究;

22.平安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研究;

23.“阳光体育运动”的理论与实践研究;

24.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载体及评价研究;

25.经济新常态下高职学生就业分析与对策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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